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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鼓励20万吨以上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
发布时间:2016/05/18 浏览次数:2876

2011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宣布,国家修订并发布了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目录将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 

该目录分为三大类,分别是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其中,20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气制乙二醇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被列入鼓励类发展项目,而20万吨/年以下的乙二醇项目被列入限制类发展项目。 

2011年4月1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2011]6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规定,目前禁止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对于20万吨以上规模的项目,必须报经国家发改委核准。

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两个文件,对于未来五年内乙二醇行业发展将起到产业指导作用。其中,基于草酸酯加氢路线的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受到产业政策的鼓励,将促进焦炉煤气和其他工业尾气的合理利用。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底,国内乙二醇总产能约为400万吨。基于石化路线的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为15家,其中有5家规模小于20万吨/年,分别归属于中石化和中石油下属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在未来5年内,现有的小规模的石化路线乙二醇装置也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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